关于电缆填充率的规定
电缆填充率为电缆桥架内所有电力电缆的总截面(包括外护层)与桥架的有效截面之比。
JGJ 16-2008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(简称《民规》) 第 8.5.3 条规定“…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(包括外护层) 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 20%, 载流导体不宜超过 30 根。 …”。 此处的线槽指的是金属电缆槽盒, 关于电缆在金属电缆槽盒内的填充率不超过 20%, 《民规》条文说明中亦未给出解释或出处,该条为参照美国国家电气法规(NEC)及日本《电气设备技术标准》而来,是否可以全盘照搬,值得商榷。